日前,網友“火影飄渺”在優(yōu)酷網上傳了一段摩托車違章駛入隧道的視頻。視頻中,“火影飄渺”對拍攝到的摩托車車主頗有侮辱性言語,由此引發(fā)眾多摩托車車主不滿。在多家本地論壇上,網友紛紛對“火影飄渺”大加謾罵,并找到了其名為“原光SH”的新浪微博,在微博上發(fā)生直接爭吵。此后,“火影飄渺”的真實姓名、住址、手機甚至家人隱私信息等也遭“人肉搜索”,被公布在了網絡上。
一段視頻,竟然引發(fā)網友如此過激行為。而事實上,“火影飄渺”的遭遇絕非個案。微博時代,“網絡罵戰(zhàn)”何以頻頻發(fā)生?
一則微博引發(fā)“口水仗”
“從‘微博元年’開始,就能感覺到來律師事務所咨詢網絡名譽權糾紛的當事人明顯增多,一年大概有近百人次。”上海新文匯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富敏榮對此深有感觸。與此同時,各地也頻頻爆出微博名譽侵權“第一案”:
就在8月21日,杭州市拱墅區(qū)法院就審理了杭州首例微博名譽侵權案。某房地產公司員工王先生,7月8日發(fā)布微博稱:“浙江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半年內非法裁員二分之一,威逼利誘無所不用其極,裁員500余人,未予以一分錢補償;同時利用杭州市大學生見習補貼政策漏洞填補用工缺口。”該信息技術公司發(fā)現后隨即將王先生訴至法院,要求他賠償2.5萬元退單損失,并連續(xù)60天在騰訊網、新浪網、搜狐網、網易網、王先生自己的微博及省級報紙顯著位置公開賠禮道歉、消除影響。目前,此案正在審理之中。
今年上半年,撫州市臨川區(qū)法院也對江西省首例微博名譽侵權案作出了一審宣判,判決被告撫州名人雕塑園職工楊雯雯 (化名)停止侵權行為,并向原告吳清(化名)道歉,但吳清索要1元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要求被法院駁回。而案件起因僅僅就是因為,吳清在微博上發(fā)表的言論,與網友對該名人雕塑園的評論不一致,事后便遭到了網友的“人肉搜索”和謾罵。
在上海,“網絡罵戰(zhàn)”也時有發(fā)生。市一中院最新調研報告顯示,該院自2010年以來,已受理19起網絡名譽權糾紛。分析發(fā)現,這些案件的“導火索”大多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。其中9起因日常生活發(fā)生矛盾后上網發(fā)泄不滿情緒,如因乘車排隊爭執(zhí)、單位同事矛盾、房屋裝修等,4起是員工與用人單位之間的齟齬,還有6起由新聞報道、文學作品被網站轉載引發(fā)。
周女士和86歲孫阿婆之間的 “婆媳大戰(zhàn)”就是其中一例。周女士的丈夫去世后,婆媳二人對其留下的遺產繼承發(fā)生了糾紛,并訴諸法院。然而,在法院未作出判決前,孫阿婆接連在網上發(fā)布了《一個86歲老人對其惡媳的控訴》、《上海富婆小女人大鬧民宅施暴行》、《上海富婆為霸遺產自毀形象露兇像》、《一個貪心缺德的億萬富婆》等帖子,文中對周女士的人格、品行都有侮辱性的評價,說她“貪心”、“偽善”、“不擇手段”。周女士隨即起訴,要求孫阿婆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并在幾家報紙、網站上刊登道歉聲明。法院審理后認為,判決孫阿婆賠償周女士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并公開道歉。
“罵戰(zhàn)”時有發(fā)生,訴訟卻不多
“盡管一年有近百人次咨詢網絡名譽權糾紛,但最后實際形成訴訟的要遠遠小于這個數字。”富敏榮指出,“即使形成訴訟的案件,當事人主張的賠償數額也不高”。為何“網絡罵戰(zhàn)”時有發(fā)生,訴訟卻不多呢?
律師吳冬分析指出,網絡侵權案件的特點與一般名譽權糾紛的不同在于,網絡傳播非?,侵權人和被侵權人均無法控制侵權信息的瀏覽率、復制率、下載率、鏈接率,導致危害程度難控制,危害后果難消除,給被侵權人帶來的負面社會評價和精神傷害要更大、更深。然而,由于侵權帖子隨時都會被刪改,案件證據搜集十分困難。 “每天都會收到5至10條的用戶刪帖請求,一般都涉及言語攻擊他人或泄露個人隱私。”一家網站的管理者透露。 上一頁1 2 下一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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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標題:網絡口水仗起因多為雞毛蒜皮事 難訴諸法律
地址:http://m.sh-jijian.com/a/guandian/yejie/20120201/11551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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